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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思维视野下的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日 点击次数:2319 次

引言

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是指按照《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通过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保安从业人员的保安服务技能水平和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活动。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是保安从业人员就业、晋职的通行征和证明文件。在看待我国保安职业资格认征的问题上,应运用整体思维观。整体思维又称系统思维,它认为整体是由各个局部按照一定的秩序组织起来的,要求以整体和全面的视角把握思维客体。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便是对整体思维的精辟诠释。整体思维观以连续性、立体性和系统性为思维原则,运用整体法、结构法、要素法和功能法等思维方法指引人们认识、改变世界。

首先,保安职业资格认证自身体系建设问题需要系统性思维方法。保安职业资格认证自身体系建设是当前保安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实践中有探索,但成型、相对完整的体系尚未形成,需要理论支撑。究其原因,既往研究者对保安职业资格认证自身体系构成要素认识模糊,对认证体系固有的层次和结构不能理顺,没有逻辑再现保安职业资格认证自身体系的全貌。本文试图在此方面予以突破。

其次,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研究需要横向的思维方法。从功效的角度出发,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体现了三方的价值追求。保安从业者通过职业资格认汪获取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工薪待遇,保安服务企业通过职业资格认证获得满意的专业人才,保安客户单位通过职业资格认证获得更高的保安服务质量。三方价值追求的核心点是提升保安服务职业能力。三方利益要达到最佳结合点,就需要系统设计,全局把控。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的角度出发,务必与保安员就业制度、保安员劳动保障制度、保安服务企业资质认证制度、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及与相邻行业职业资格认汪关系等问题联系起来。处理好与上述问题之间的关系,是研究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的重要命题。否则,谈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便是空中楼阁。而这种横向的联系研究模式正是整体思维观中立体性思维原则的具体运用。

最后,对待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需要渐进性和前瞻性,以客观的态度认识与其他行业成熟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差距,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与国际保安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对接。这种研究方法也是整体思维的连续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设计

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已经30年,拥有4200多家保安服务企业、450多万倮安员,从事守护、巡逻、押运、技防、安全咨询和风险评估等专业性较强的安全防范服务,为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应看到保安行业的职业化进程较慢,社会对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呼声很高,从业人员对自身职业能力认可和晋升职务证明的要求强烈,保安服务企业对保安技能工种差别化要求及人员配置的困惑很大。这些均是启动保安职业资格认证的社会基础。同时,我国保安服务业已被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相关部门出台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行)》,这些均是保安职业资格认证的必要前提。

所渭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设计,就是依据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原理,结合保安工作实际,将职业技能鉴定应包含的结构、要素和功能等置于同等位置对待,并加以有机结合的智力性活动。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内部构建将直接关系到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和权威(见下页图)。因而应树立质量为本的设计理念并坚持始终。

就保安行业实际情况而言,设计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当前应重点抓住技术支持系统、实施与运作系统等两个方面的建设问题。本文现就上述问题做重点分析。

一、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机枸的建设。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机构。可分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鉴定站。其中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技能鉴定站建设、考评人员队伍建设、鉴定命题管理、考务工作和证书管理负有指导、检查、考核等职责,可以说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领导机构。目前在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建模式有两种,一是国家人社部组建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二是国务院行业部门组建的本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般是依托本行业协会组建。当前保安行业没有设立全国性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地零星开展的保安员职鉴工作是依托于属地人社部门职业鉴定指导中心来进行的。但建立独立、统一的保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必要的,行业自主评价是未来职鉴工作发展的大势所趋。其中的一个争议是保安行业是否属于特有职业。目前,特有职业(工种)的概念没有权威的解释,但与保安行业相邻的消防行业经过申请已列入特有工种序列,其做法值得相关部门借鉴。

在此基础上,保安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立也要同步进行。在鉴定站布局安排问题上,应考虑就近原则,设国家总站,省中心站和地市分站。至于鉴定范围的限制应考虑两个要素,一是鉴定站能否满足鉴定相应级别的能力和水平,如考评员数量和规格、鉴定考桉设备、场地条件;二是相应级别的考证需求量的大小。

二、保安考评员队伍的建设。

考评工作是职业技能鉴定的核心活动,考评人员是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建立一支“科学严谨、开拓进取、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考评员队伍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关键。依照我国劳动法律规定,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由职鉴中心对考评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然后组织培训和考核,最后颁发考评员证。

从保安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考评员队伍的组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资格申报条件多元化问题。依据人社部门的相关文件,对考评员的申报有“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的规定。针对与保安行业,符合条件的只存在于为数不多的警察、保安类学校教师群体中,而保安行业中符合本款条件的人很少。保安行业中优质人才不能进入考评队伍,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因而建议在保留此条款的基础上,增加“在保安行业有一定专项保安业务岗位任职年限和学历水平的人员”的并列条款,以便吸收行业中优质专业人才加入考评队伍。

(二)考评员资格培训必须坚持教评结合的原则。考评员的技能考核要求自然要高于应试者,即不仅自己会操作,而且懂考评。在考评员资格培圳中务必强调实务性,邀请职鉴专家传授考评技术和实施方法,选择符合培训师资、场地和设备的院校单独组班培训,以技能操作为做教学形式,以模拟考评做为资格考试方式。

(三)考评员的分级分类管理问题。保安服务技能的一大特点是广且杂,单一技能的考评员不能适应所有保安技能的职鉴要求。如会队列训练的考评员不一定会技防技能,会人防基础技能的考评员不一定会押运技能,所以在组建保安员职鉴考评队伍时,一定要注意人才来源的广度,将申报人员的专长与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相对应起来,组建诸如人防考评员、押运考评员、技防考评员和安全评估考评员等类别的考评员队伍,再依据一定的考评经历、职业操守考核的基础上分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级。

三、保安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建设。

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和大纲建设是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中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既是职业标准的一个具体化产物,也是职业资格技能考核的主要参照。一套优质的培训教材是职业技能鉴定成功的一半。编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和大纲需要坚持以下几点:

(一)坚持以能力导向的编制理念。保安员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和其他教材最大的不同是以提高参训者业务水平为出发点,不要求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是突出技能操作的实务性。因而在教材编写上,必须切合保安行业实际,根据保安员职业等级的区别要求,提炼出保安服务核心技能,选取合适的内容,技能操作单独为一个单元,多以“程序”、“步骤”、“要求”来撰写教材,以满足保安市场人才品质和规格的需求。

(二)坚持以职业标准为基本依据的原则。《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反映保安改革与发展成就,概括保安取业全貌,体现行业人才品质要求底线的智力成果,是包括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及大纲在内的各职鉴子系统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因而,编写教材和大纲时必须严格按照《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来进行。教材编写人员应在深入剖析、领会《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梳理出保安员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点,突出职业能力的内容,体现职业等级间的知识和技能梯度。

(三)坚持考试用书的基本属性原则。考试用书编写除了一般教材常规要求外,还要注意:一是知识点的严谨性要求。保安员职业资格培训教材的编写者必须做到概括有广度,总结有深度,提炼有准度,比较有梯度。对保安行业内不成熟、有争议的业务内容不编写,对弃用、过时的术语不编写。二是兼顾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内容安排次序和多寡以便于培训教学组织为前提。考试用书的知识内容不在于多与深,而在于齐而精,体现必需够用原则,文字表述浅显易懂,教材成册模式以一个级别一本教材为宜。

四、保安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

职业鉴定考核命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职业资格考试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是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中各环节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同其他行业一样,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命题要回答三个问题:保妄员职鉴命题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保安员职鉴命题的技术要求是什么?保安员职鉴命题如何开展?

笔者曾主持了两次保安(卫)员职鉴命题工作,总的体会是工程浩大,投入巨大。总结的经验和教训有:一是命题专家人选的重要性。命题专家分为方法专家和内容专家两类,在实际的操作中此两种角色是集于一身的。通俗地说,不懂行(保安行业)不行,懂行不懂命题技术也不行。二是命题工作的重难点在于鉴定考核内容结构表和鉴定要素细目表的编制。看似简单的几张表格,其实是回答了考什么的问题,体现了对保安职鉴考核目标、内容,指引了考核方式方法。如果说职业标准是命题的基本依据,那鉴定要素细目表就是命题的直接依据。因而,在保安员职鉴命题工作中剖析职业标准是基础,编制要素细目是关键。三是命题参考教材的重要性。参考教材是命题专家的抓手,是命题素材的直接来源,也是考生应试的主要参考,一套符合保安行业职鉴要求的教材是命题工作的基本条件。四是技能部分命题的复杂性。首先,技能部分命题不仅要回答考什么的问题,还要回答怎么考、怎么评的问题。其次,技术命题难点在于核心技能的级别差。笔者认为在保安员技能部分命题中务必要坚持“五性”:整体集合性、职业契合性、等缀差异性、现实操作性和行业发展性。五是命题步骤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命题组组长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决定着命题的进度和质量。同时审核试题须严谨,试测环节不可缺。

从命题的管理来看,应尽快组建保安员职业鉴定专业委员会,该组织是具体负责保安职业的命题、考务、教材等技术服务、指导与咨询的专业性工作机构。遴选一家单位作为命题开发的主体单位,抽选各方专家组建开发团队,签约教材和题库开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合理制定开发方案和计划。

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相关制度的衔接问题

推进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务必做好与相应工作的协调关系,在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从行业监管和劳动保障整体工作而言,推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重点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保安员就业制度相衔接。

就业制度决定职业资格认证的方向,资格认证是完善就业制度的主要基础和手段。保安职业资格认证的直接目标是让符合条件的从业者获取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保安员就业制度改革相衔接,就是要使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真正成为保安行业从业者在劳动力市场求职就业的“通行证”。

(一)保安服务市场对保安职业资格证书数量、规格、品质昀要求。市场就业机制是我国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要发挥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在保安服务市场“通行证”的功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保安从业者的持证量以及证书等级结构能够达到市场的需要。二是保安职业资格证书质量能够满足客户单位真正的安保服务要求。要解决这个问题,结合保安行业实际,要着力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激发保安从业者的考证意愿。影响考汪意愿的因素有很多,如对保安职业前景认识、职业地位高低、投入与产出比、市场认可程度、考证服务是否到位、考证程序规范程度和试题的难易程度等。就目前保安行业而言,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对保安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热情高,如有公司老总称“能考一个高级保安管理师花多少钱也愿意”。但基层一线保安员不感兴趣。而基层保安员是保安从业大军中的主体,直接影响保安行业的持证量。除去上述制约因素外,对于一线保安员来说,不菲的考培费用或直接影响考证热情。本问题的解决的确需要多方合力和长远规划。结合眼下一线保安员难招、流失率高的现实,物价部门要合理核定职培和职鉴收费标准,人社部f]应积极主动给予职培费用国家补贴,保安服务企业工薪提升承诺均是应急之需。

二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保安员职业证书的质量。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影响力,需要借助外力来推动,但归根到底是证书的“含金量”。证书持有者到底获取多少保安职业技能?这些技能是否满足市场需求?这些内涵建设问题是汪书质量问题的本质所在。而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是关键,涉及到墙训体系、题库开发体系、考务体系、考评体系等问题,这在本文相关段落已有或即将展开,在此不再赘述。

(二)推行保安员就业准入制度。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推行需运用就业*策的支持。2000年3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要求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2010年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以上便是保安员就业准入的法律依据。这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有:

一是我国保安就业准入制度从程序上并不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有严格的职业(工种)范围限制,保安员职业并没有纳入人社部门的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虽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持证上岗的规定。这里存在法规竞合问题,行业法规与通用性法规没有衔接上,需要相关部门走完就业准入职业申报程序。

二是保安就业准入制度落实关键在监管。保安就业准入制度的真正落实还依赖于保安行业监管部fJ和劳动监察部门对保安服务企业用工制度的监察。行业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要充分逅用好劳动监察这个武器,来推动保安劳动力市场的规范,策应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推动。

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保安职业教育培训改革相衔接。

职业资格认证是引导和规范职业教育培训的主要手段,职业教育培训是保证职业资格}人证质量的必要前提。离开职业教育培训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必将使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保安职业教育、培训的改革发展相衔接,就是要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在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桥梁作用。保安职业教育培训是一个笼统的大概念,具体又划分为保安职业教育和保安职业培训两类。

(一)保安职业教育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当前我国保安职业教育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两个层级(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保安专业”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层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有“安全保卫”专业,是与保安管理业务最接近的专业),保安职业教育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之间的必然联系无可置疑,二者本质上均以提升专业人才职业能力为活动目的。保安职业教育需要引入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提升人才品质和市场竞争力,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也需要通过保安专业学生来拓展认证的覆盖面。但目前来看,二者之间衔接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保安取业教育中“双证书”制度推行不力。目前,保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机制、教学模式、评价机制均没有在根本上突破传统教育模式,没有真正与职业资格认证所推崇的保安市场人才需求相对接。二是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对保安专业学生吸引力不足。除去常见的对保安职业认识偏差的因素外,一个技术性问题是保安专业学生申报保安职业资格证条件中缺乏*策扶持。依据的《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安类专业学生与其他专业学生相比无任何差别,这极大地挫伤了该专业学生申报热情。改变现存状况,既需要顶层设计,也要终端改良。教育及人社部fJ需要对保安职业教育予以*策扶持,将保安专业学生纳入认证体系并区别对待,保安职教办学主体应务必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引入保安员职业标准搭建教学体系,鼓励引导学生参加保安员职业资格考试,保安从业单位也应出台企业人力资源优待制度,吸引优秀保安类专业毕业生到保安行业中来。

(二)保安职业培训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保安职业培训可划分为职业资格培训和在岗培训。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两类培训都存在办学基础条件薄弱,教学内容与行业脱节,教学手段单一和教学模式落后等问题,以保安员职业能力开发为重点的职业培训体系尚未形成。职业资格培圳的直接目的是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因而务必要依据职业资格培训大纲、教材来开展,理论要精讲,技能要实训。而在岗培训,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需教学,可以不成体系,但务必注重实效。

目前影响保安职业资格培训的两个现实问题是:一是培训机构资质问题。培训师资、设备、场地等基础条件将直接影响职业培训的质量。申请单位应该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和《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履行审批手续,监管部门应加强过程监管,统一培训机构办学标准,同时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保安职业培训机构。二是职培额定大课时量与在岗保安工作时间的冲突。这对于一家保安服务企业的正常运转是很大的冲击。对此问题需要全方位认识,对于企业领导层和参训者而言,必须认识到额定课时量的必要性,它是保障培训质量、提高通过率的前提。对于培训机构而言,可以尝试分散教学、上门教学、网络教学甚至推行学分制等多种灵活教学方式。

三、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企业资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相衔接。

推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就保安员个体而言,证书的意义不外乎职业的认同感和经济收入的预期回报率。从保安服务企业角度来看,通过证书识别,减少用工风险,降低用人成本,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企业获利与持证人收入期望值看似矛盾,实则为一体,因为从企业长远利益来看,人才是市场竞争的根本。

解决矛盾需要制度设计。保安服务企业应将保妄职业资格认证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岗位任职条件、职务晋升相匹配。具体应从两方面入手:一要探索与职业资格认证相适应的阶梯式工薪制度,合理适度拉开高等级证书与低等级证书对应的工薪差额;二要探索保安特殊工种津补贴制度,如依据保安岗位中人身安全风险程度、技术含量大小、劳动强度等因素来提高一些特殊岗位保安员的经济收入。公安机关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保安监管职能,制定保安服务企业资质评定标准,将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数量、规格纳入评定标准体系。如规定保安服务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均需取得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一级资质保安服务企业大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均需要取得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对于特殊技能岗位,如安检、监控、消防的保安员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持有比例也是主要的评定标准。同时,出台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相适应的工薪标准指导意见,以策应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推行。

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相邻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问题

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与相邻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相衔接是整体思维观下的横向比较研究。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树立权威,彰显特色。

无论从保安服务企业实际运营的业务范围,还是从《保安服努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来看,保安职业所包含的工种门类非常广泛。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与一些相关行业的职业工种有交叉、重合的内容。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与保安职业资格证书所含内容相交叉的职业汪书种类达13种之多(限于资料范围及来源,所含内容或不尽完整)。这些证书所含的知识、技能水平,或完全或部分适用于保安服务活动中,这样就产生了诸如合并、转换、衔接等问题。对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设计者而言,既不要大包大揽,也不要不管不问,各自为*,相互隔离。从历史渊源、业务侧重角度来看,以上行业都有独立存在、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当下缺乏顶层设计的背景下,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的设计者仍是要坚持以行业需求为基本理念,以保安职业标准为依据,兼并、遴选、整合相关行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构架具有保安行业特色的职业鉴定体系。以下笔者仅选择消防、安防、保卫等三个与保安行业有紧密联系的行业展开二者关系的论述。

一、与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

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启动于2006年,2008年正式开展认证工作,目前开展的职鉴证书种类是“建(构)筑物消防员”。虽然在我国保安行业中也出现过消防保安员,但无论从大安保的细化分工趋努,还是消防行业专有领域出发,二者仍是长期并存的。

对于保安行业而言,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不是保安行业应考虑的内容,但与之交叉融合是必然。人防业务保安员需要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消控岗位也有保安员在承担。但职业资格认证设计者需要考虑的是,消防知识和技能在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中涉及的深度和广度。笔者的建议是,将消防作为一个单独模块列入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中。此模块构成保安员基础职业知识和能力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以必需、够用为度遴选消防知识和技能,突出日常消防管理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在保安员技能鉴定中的比重。

二、与安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

安防行业,也称技防行业。安防行业有自己的职业标准,也有工种划分,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和“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修员”,甚至开发了全国性的培训教材和题库,部分地方已经展开了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技防业务是保安服务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大力发展技防业务已是保安服务企业发展的趋势。但也要认识到市场中仍大量存在独立的技防公司,并非保安服务企业一家独有。这自然涉及到二者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以二者之间的独立并行现状不免衍生一个新问题,二者是否可以互通?如一个安全防茫设计评估师跳槽到保安公司技防部,是否认同原有的资格证书?还是仍要考取现在保安师职业资格呢?这的确需要顶层设计。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设计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第一,现有保安行业职标中包含的技防知识和技能能否满足技防行业(岗位)的需求。若答案是肯定的,二者的资格认证可以合并,至少可以通用。第二,保安行业中技防技能的考核模式是分类认证还是合并认证,即是否所有保安工种的保安都要培训、考核技防技能。第三,是否能找出保安业中特有的技防要求,或许联网报警保安业务是最佳的结合点。该业务(企业)既非单纯的技防,也非单纯的人防,而是人防与技防结合的工种,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可以在此点上做出特色。

三、与保卫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

严格地说,保卫不可称之为行业,而是一个系统,称之为保卫系统。可以肯定的是,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保卫系统在先,保安行业在后。保卫业务存在于我国金融、高校、科研、医院、文博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保卫行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起源于2005年,由上海市公安局和劳动局创没。随后杭州、南京、昆明等地陆续开展。在如今全国范围内即将启动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的时候是该考虑二者的整合问题了。

二者的整合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论证。首先要认清二者的不同点,主要有:一是依据的法律不同。保卫系统最直接的法律是《企业事业单值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行业直接的法律依据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二是行为性质不同。保卫行为多是行*管理行为,而保安行为则是商业服务,有偿性、契约性是其本质特征。三是工作模式不同。保卫行为以既定的区域为工作范围,具有综合性和完整性,保安服务则以合同约定为工作内容界限。四是能力要求不同。尤其在管理层级人才上,保卫干部应全盘考虑本单位内部安保治安工作,保安队长除了必要的保安勤务技能外,还要有保安市场开发、人力规划等方面的能力要求。五是职业标准不同。保卫系统有《保卫人员职业标准》,保安行业是《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二者的目标是趋同的,均以保障一方平安为己任,并在新形势下不断地交叉和融合。当前单位内部安保工作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在力口J陕,承接单位内部安保工作无论人防,还是技防都有保安服务企业参与。因而,二者认证体系的合并是有现实基础的,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况且内部单位保卫部fJ作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已经纳入保安序列管理。但合并的道路需采取渐进的方式,对于既往已经考取的相关保卫员职业证书,仍视为同级别的保安员证书予以认可。在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正式启动后,保卫系统人员要全部纳入保安员考证序列中。

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虽然在当前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处于起始阶段谈未来发展趋势有不合时宜之嫌,但整体思维的连续性原则要求研究者须以前瞻性的眼光看待问题,借鉴相关成熟行业的职业认证实践经验和智力成果,指明方向,少走弯路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一、细分职业、分类认证是发展趋势之一。

笔者前述的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是建立在现有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的大一统的模式体系,它是职业发展初期阶段的适应性人才评价体系。但随着职业的发展,必然会划分出不同的工种、岗位,面与之对应的认证体系也将采取分类认证。目前,在保安行业中已经出现分类认证的雏形,如存在人防、押运、技防、安检、随身护卫、风险评估等业务性质与范围区别相对明显的岗位群,有总经理、区域经理、大队长、中队长和分队长等层级分明的企业组织架构。但限于岗位从业人员规模性,职业技能成熟度等因素,现阶段推行分类认汪尚有难度。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是一项渐进性的替代措施。在未来几年,还可以启动诸如监控值机、预警处置、大型活动安全检查、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该证书表明持证人具备了从事某项保安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同时也可作为申请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二、职业资格证书整合和置换是发展趋势之一。

第一,准入职业资格证与水平评价职业资格证的整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证”从性质上说属于保安员从业资格证或准入职业资格证,它规范了从事保安服务学识、技术和能力的的起点标准。而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则属于执业资格证或水平评价职业资格证,它规定了从事保安服务在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两证并存的局面将长期存在,但问题是保安员准入证和初级保安员职业资袼证在知识、技能含量上大同小异,从鼓励就业,营造人才环境及节约培鉴资源,减轻应试成本角度出发,可以考虑将二者合并。如部分省份开展“一考双证”模式,即通过保安员证考试的考生,只要加考保安技能考核(如体能),便可获得保安员证和初级保安职业资格证等两本证书。而现在部分地区推行保安职业经理人证书,可以考虑整合进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没必要单独设立。而无论何种证书,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国家统一规划管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第二,与相近行业的水平评价职业资格证的置换。相近行业的水平评价职业资格汪书持有人想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根据与从事保安工种的相似度、原有职业资格等级等因素置换成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如初级安防系统安装维护员就可置换中级保安员(技术防范方向)证书,但这需以保安行业采用分类认证为前提。

三、国(境)外安保职业资格证书引入和融合是发展趋势之一。

随着保安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深入推进,我国保安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国外从事保安服务的机会将大大增加。虽然现行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可以制作成外文版,但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及认可度很低,还要受到所在国法律及与我国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局限。因而,我国保安扶业者获取国外(境)知名的保安职业证书是保安界的共识。在具体操作上可以考虑引入和融合两种模式。一是单纯引进国际知名安保职业证书。国外认证机构必须与中方培训机构合作,经中方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合作开展国际安保职业培训和独立职业认证工作。如可引进美国安全行业协会(ASIS)的注册保安专家证书(CPP),该证书在世界多个国家均被认可,权威性强。二是将国际安保职业证书植入我国职业资格认汪体系中。即应试者通过国内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考试可以获取国内和国际两本证书。当然,其前提是我国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发展达到极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这显然要以大量基础工作和认证实践来支撑。

当然,质量为本是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永恒的规律和趋势。保安职业资格证书真正的生命力在于证书的含金量。坚持培鉴分离、强化监管是确保证书质量的关键所在,市场机制、第三方认证是确保证书质量的制度选择。而构建保安专业人才金字塔式的数量、规格体系,稳住保安技能型(而非技术型)人才的塔基结构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重点。

结语

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的认识需要整体的视角和系统的思维,任何割裂、孤立的做法均不利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自身体系构建,进而彩响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整体推进。而在具体程序上,须采取渐进式改革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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